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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万吨食品生物固废综合利用及1万吨脱脂蚕蛹粉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4

浙江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万吨食品生物固废综合利用及1万吨脱脂蚕蛹粉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202413日,浙江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万吨食品生物固废综合利用及1万吨脱脂蚕蛹粉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万吨食品生物固废综合利用及1万吨脱脂蚕蛹粉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浙江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亚博APP手机登录(监测单位)的代表及特邀3名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浙江康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龙行路10号,目前设有7条生产线:2万吨非油炸挤压膨化休闲旅游食品深加工、年产 18000 吨固态酶解豆粕、20000 吨膨化大豆、10000 吨膨化玉米、15000 吨烘烤大豆生产线、1 万吨大米蛋白粉、2 千吨肠膜蛋白粉生产线。其中①2万吨非油炸挤压膨化休闲旅游食品深加工、年产18000吨固态酶解豆粕生产线因市场原因,未建设生产,今后也不再实施;②20000吨膨化大豆、10000吨膨化玉米、15000吨烘烤大豆实际年产量为7200吨膨化大豆、2400吨膨化玉米、2400吨烘烤大豆;③2千吨肠膜蛋白粉未投产。故目前仅进行年生产7200吨膨化大豆、2400吨膨化玉米、2400吨烘烤大豆,1万吨大米蛋白粉。

为满足市场需求,企业拟投资3280万元,在现有场地新增一栋厂房,购置相关设备,形成年综合利用10万吨食品生物固废和年产1万吨脱脂蚕蛹粉的生产能力,建成后年产5万吨饲料蛋白原料和1万吨脱脂蚕蛹粉(其中一级脱脂蚕蛹粉 3000/年,二级脱脂蚕蛹粉7000/年,产品蚕蛹油2500/年)。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230324日,项目在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取得了《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303-330851-04- 02-92332220239月,企业委托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万吨食品生物固废综合利用及1万吨脱脂蚕蛹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23925日,项目环评通过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1-330803-04-01-412891

企业于2023116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2023121日因公司名称变动予以变更,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9133080331353039 5D001Y

该建设项目于20239月开工建设,202311月建成试生产。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3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2.24%

4. 验收范围

根据环评及批复,企业报批10万吨食品生物固废综合利用及1万吨脱脂蚕蛹粉技改项目。经现场踏勘,企业实际建设5万吨食品生物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振动流化床、桨叶管束三条生产线,尚有5万吨食品生物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网带主机干燥生产线拆除)、1万吨脱脂蚕蛹粉技改项目未建成,因此本次为项目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中实际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 工艺变动:震动流化床生产工序实际无中端破碎工序,无中端破碎废气产生;桨叶生产线实际无中端破碎工序,无中端破碎废气产生;所有生产线一级破碎工序实际不在主机干燥工序之后,建设在主机干燥工序前端。

2. 臭气处理工艺变动:臭气处理设施发生变化,由生物除臭改为布袋除尘+两级喷淋+高密度离子除臭工艺。根据该变更方案专家意见,认为本项目除臭工艺处理可行,除臭处理效率优于生物除臭工艺,经本次监测数据合格。变更后项目有水喷淋除尘废水和次氯酸钠喷淋废水产生,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废液。由于厂内污水处理站暂未建成,目前废液暂存于厂内,吨桶贮存不外排,待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进入衢州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在按照危废处置;目前企业正在建设污水处理站和1万吨脱脂蚕蛹粉生产线,企业承诺三个月内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和本项目的整体验收。

3. 排气筒数量变化:企业增加一般废气排放口3个,不涉及废气主要排放口。

4. 由于1万吨脱脂蚕蛹粉、网带主机干燥生产线技改项目未建成,因此本次验收项目中无废活性炭产生,无蒸汽冷凝水产生,无不凝废气、蝉蛹破碎废气、储罐呼吸废气、蝉蛹线干燥冷却废气和网带主机干燥生产线破碎烘干冷却废气,不涉及VOCs排放。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水喷淋除尘废水、次氯酸钠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

水喷淋除尘废水和次氯酸钠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废液。由于厂内污水处理站暂未建成,目前废液暂存于厂内,吨桶贮存不外排,待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进入衢州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在按照危废处置。

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污水,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厕所污水经处理达标后,一起纳管进入衢州市工业污水处理厂,经衢州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上山溪。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废气和恶臭废气,包括:1)震动流化床生产线破碎废气、烘干废气、冷却废气;2)管束生产线前端破碎废气、烘干废气、中端破碎废气、冷却废气;3)桨叶生产线破碎废气、烘干废气、冷却废气;4)震动流化床+桨叶+管束生产线混合后破碎废气

(1)震动流化床生产线、管束主机干燥生产线前端共布置一台高密度离子除臭设备(功率6000W);桨叶主机干燥生产线前端、震动流化床+桨叶+管束混合生产线后端布置一台高密度离子除臭设备(各功率3000W),用于除臭。

2)震动流化床生产线破碎废气、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冷却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和管束生产线破碎废气、冷却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管束生产线破碎废气、烘干废气由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水喷淋(TA003)处理达标后,由15mDA001排气筒排放。

4)桨叶生产线破碎废气、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水喷淋(TA005)处理,冷却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达标后,由15mDA003排气筒排放。

5)震动流化床+桨叶+管束生产线混合后破碎废气由管道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高密度离子(TA007)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破碎机、提升机、风机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

其中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6. 其他情况

1)企业于202312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30802-2023-092-L

2)本项目未要求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3)本项目“以新代老”中喷淋废水按照危废处置;

4本次验收内容不涉及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的pHCODcr、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1996)表2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其他企业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的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1DA002DA003DA004排气筒出口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颗粒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暂存厂区不外排,废气经相应处理装置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固废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浙江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万吨食品生物固废综合利用及1万吨脱脂蚕蛹粉技改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

2.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以及废气处理装置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废水和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做好现场吨桶储存,规范危废暂存间建设,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公示期:20240104-20240203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亚博APP手机登录网站

 

浙江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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