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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硝康鹏化学有限公司150吨/年三氟甲磺酸下游产品 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5

浙江中硝康鹏化学有限公司150/年三氟甲磺酸下游产品

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2023216日,浙江中硝康鹏化学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150/年三氟甲磺酸下游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中硝康鹏化学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亚博APP手机登录(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2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中硝康鹏化学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中央硝子株式会社三方于2009年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生产企业,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园区春城路20号。公司拟投资 2100 万元,引进日本先进的生产工艺,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150/年三氟甲磺酸下游产品项目。该项目主要利用三氟甲磺酸生产三氟甲磺酸锂、三氟甲磺酸酐、三氟甲磺酸盐,同时对原有175 /年三氟甲磺酸装置的水洗系统氢氟酸提浓技改,氢氟酸浓度由 4%-5%wt%)提浓至 20%-40%wt%),同时承诺原已审批的40t/a三氟甲磺酸锂”及“32.5t/a三氟甲磺酸酐”项目不再建设,作为以新带老项目进行污染物削减。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1912月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出具了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2019-330891-26-03-825245);企业于20209月委托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中硝康鹏化学有限公司150 /年三氟甲磺酸下游产品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1020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出具了《关于浙江中硝康鹏化学有限公司150 /年三氟甲磺酸下游产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衢环集建[2020]33号)。 

2020730日,企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800687886425K001V,并于20201226日进行变更,2022421日进行重新申请,本项目于该次重新申请时纳入排污许可。

该项目于202012月开工建设,20223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3. 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0.57%

4.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公司150/年三氟甲磺酸下游产品项目,实际产能达到设计产能,因此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变动,主要有如下变化:

1.环评要求喷雾干燥废气进入旋风分离器+袋式过滤器处理后,该废气接入车间一现有的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实际经旋风分离器+袋式过滤器处理后的喷雾干燥废气与产品包装废气合并后进入活性炭吸附+碱喷淋碱系统的喷淋塔前面,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高空排放。

2. 环评要求车间一现有的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实际建设中该装置变更为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喷雾干燥废气、包装废气直接接入碱喷淋塔除尘。

3. 环评中要求真空泵冷凝液(S4-1S4-2S4-3S4-4)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际真空泵冷凝液即为真空泵冷凝废水,废水经厂区含氟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生成废氟化钙污泥,产生的废氟化钙污泥委托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污泥量有所增加,处理后的废水进入衢州康鹏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4. 环评设计产品过滤工序会产生废滤芯危废,实际部分产品过滤用的是不锈钢滤芯,该滤芯可以经定期清洗后重复使用,故不产生不锈钢废滤芯,其它废滤芯还是作为危废处置。

5. 部分设备数量较环评有所变化,但不影响产品及产能变化。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真空泵废水、以及公辅工程中的尾气处理废水、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和检修废水、地面清洗水、装置切换生产清洗废水、蒸汽冷凝水和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用于地面清洗、尾气处理。

其中项目的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进入衢州康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真空泵废水、尾气处理废水、设备清洗和检修废水、地面清洗水、装置切换生产清洗废水经厂区含氟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再进入衢州康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同排入衢州康鹏厂区的污水处理站后纳管排放;

企业设置了标准排污口,在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控系统,监测指标为pH,在线监控数据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二)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三氟甲磺酸锂生产工艺中的反应废气(G1-1)、除尘废气(G1-2G1-3),三氟甲磺酸酐生产工艺中的投料粉尘(G2-1)、反应不凝气(G2-2)、精馏不凝气(G2-3),三氟甲磺酸盐生产工艺中的反应废气(G3-1)、除尘废气(G3-2G3-3),氢氟酸提浓技改后的成盐工序的氟化氢废气(G4-2),储罐呼吸废气以及无组织排放废气。除尘废气包括喷雾干燥废气和产品包装废气。

三氟甲磺酸锂和三氟甲磺酸盐项目产生的废气(G1-1G3-1、)利用一车间原有的“活性炭+碱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1#)高空排放;喷雾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过滤(G1-2G3-2、)与产品包装废气(G1-3G3-3)合并后进入活性炭吸附+碱喷淋碱系统的喷淋塔前面,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1#)高空排放。

三氟甲磺酸酐(PFM-MS)产生的废气(G2-1G2-2G2-3)、储罐呼吸废气利用二车间原有的“水洗+一级碱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高空(3#)排放;

氢氟酸提浓技改后的成盐工序的氟化氢废气(G4-2)收集后经两级水洗+三级碱液(氢氧化钾溶液)吸收通过24.5m排气筒(2#)高空排放。

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管理、保证车间空气流通等措施加强控制。

(三)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泵、风机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器减振垫、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四)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芯(S2-1)、废氟化污泥(S5)、一般废包装材料(S6-1)、危化品废包装材料(S6-2)、废活性炭(S7)、废机油(S8)和生活垃圾(S9)。

其中废滤芯(S2-1)、废氟化污泥(S5)、危化品废包装材料(S6-2)、废活性炭(S7)收集后委托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S8)产生量较少,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待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司建有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一间,按要求设立了防渗、防漏、防雨措施以及标志标识,分类收集和储存,并建立相应的台账记录。

(五)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建有初期雨水池(20m3),并配备应急切换系统以及相应的应急物资、检测报警仪等,事故应急池依托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20222月企业编制完成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编号:330802-2022-011-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污水处理站排放口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等污染物浓度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的要求;氟化物浓度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的要求;氨氮和总磷浓度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要求。

厂区雨水排口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均符合《衢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暨治长效战2022年度工作计划》中高新园区大排渠关于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有关浓度规定要求;pH值范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三氟甲磺酸锂时和生产三氟甲磺酸盐时的DA001废气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处理设施出口、水洗+碱洗尾气处理装置出口、两级水洗+三级碱洗处理设施尾气处理装置出口废气中的颗粒物、氟化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氟化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项目厂区内车间口非甲烷总烃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实际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批文中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检测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已检测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较好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经整改并检测相关数据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3225-2023325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中硝康鹏化学有限公司

                          20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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