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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置项目(先行)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6

衢州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置项目(先行)自行验收公示

2022728日,衢州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置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816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为了加快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建设,有效地控制厨余废弃物的流向,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在浙江省衢州市智造新城高新园区红鹰路28号(现有预留地块)实施衢州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置项目,服务范围为衢州市,本项目厨余废弃物处置规模为240t/d,分二期实施,采用预处理+固液分离+液相与渗滤液协同处理+残渣资源化/入炉焚烧工艺。

202164日,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衢州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置项目核准的批复》(衢发改集核[2021]3号)。备案赋码为2102-330851-04-01-423291

企业于202110月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了《衢州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118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出具了《关于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衢州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衢环智造建[2021]47号)。

20191223日,企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800MA29TH3Y08001V。并于202086日、112月进行变更,20211123日进行重新申请,本项目于此次重新申请时纳入排污许可。

项目于20219月开工建设,20221月已建成一期部分年处置120t/d厨余废弃物生产线,并投入试生产,二期部分尚未建设。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35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环保投资。

目前企业已建成一期部分年处置120t/d厨余废弃物生产线,剩余二期部分尚未建设,故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变动,主要有如下变化:

1.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与原环评相比,一台处理能力为6t/h的三相分离机变更为一台处理能力为12t/h的三相分离机,制浆筛分机处理能力有所下降,厨余垃圾收运车当前购置量为14辆,经核实,项目一期工程处置能力未突破环评预测量。企业实际在进料口用到植物液除臭剂、恶臭气体喷淋用碱、蒸汽,原环评未提及。

2.固废:除臭剂包装桶交原供货单位回收利用。企业废气碱喷淋产生废片碱包装袋,环评未提及。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未造成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处理废水、车间车辆等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收运过程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等。

项目生活污水经新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经巨化环科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乌溪江;收运过程产生的废水暂存于垃圾车底部的集水箱,在卸料时与厨余垃圾一同卸入卸料斗;厨余垃圾处理废水经收集后部分回用于破碎机等设备冲洗,部分进入厂内已建的渗滤液处理站(预处理+IOC高效厌氧反应器+A/O工艺+管式超滤+化学软化+TUF+反渗透+DTRO)进行处理;车间车辆等清洗废水经管道接至厂内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设备清洗水部分作为破袋机等设备的冲洗水,部分进入已建的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将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综合处理车间的卸料间、分拣机、接料斗等设备以及收运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

卸料间、分拣机、接料斗等设备采取精准收集(吸气罩)和整体车间收集相结合方法收集,收集后入炉焚烧。应急情况下,采用“负压收集+一级碱洗+UV光解+臭氧催化+二级碱洗”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收运过程中的卸料及车辆清洗时,在卸料车间内进行,产生的恶臭气体由卸料间恶臭收集系统进行收集,收集后统一处理。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合理布局,采取了其它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

(四)固废

项目主要固废包括分拣粗渣、细渣、砂砾、固渣、粗油脂、废机油、废片碱包装袋及职工生活垃圾。植物液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其中分拣粗渣、细渣、砂砾、固渣及职工生活垃圾入炉焚烧处理;粗油脂暂存于项目粗油脂储罐(70m3)中,待到一定量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到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片碱包装袋暂未产生,待产生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其他

企业目前设置了事故应急池(V=600m3),初期雨水池(V=100m3)。已经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5月备案(330802-2022-026-M)。雨水排放口设置了pH和流量指标在线检测系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两天监测期间,渗滤液处理站出口出水的悬浮物、总氮、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浓度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值”中的要求;pH、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铁、总锰、氯离子、总硬度、总碱度、硫酸盐、氨氮、总磷、溶解性总固体、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及锅炉补充水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雨水排口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符合《衢州市治水长效战2020年工作计划》中高新园区大排渠关于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有关规定;pH、总氮、总磷、石油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准V类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2#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应急除臭系统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硫化氢、氨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的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无量纲)无组织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中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3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CODCr、氨氮排放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中对该项目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已测各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22816-2022916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

                          202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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