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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4

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

2021128日,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项目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六路12号,公司投资4000万元,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新购乳化釜、全自动压粉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实际建成企业生产能力为年产20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100万支口红生产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4923日经过江山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会议(江工纪[2014]151号);2014923日获得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江经贸备字:2014-186号);20154月企业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717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出具了关于《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江环建[2015]160号。

企业于2020723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1330881313618610J001X

该项目于20158月开工建设,由于生产及市场原因一直处于调试过程,20216月调试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的生产项目,实际验收内容为年产20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100万支口红,项目中的辅助配套产品(粉扑)承诺不再生产,因此为项目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变化:

1.环评中压制后的粉饼在干燥箱内进行干燥;实际企业改进工艺流程,取消干燥工序,粉饼在压制后直接进行包装。

2.环评中膏霜生产中乳化及搅拌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风管道引至屋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实际乳化和搅拌设备上加设密封圈防止气体外泄。

3.环评中粉饼生产中搅拌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风管道引至屋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实际搅拌设备上加设密封圈防止气体外泄。

4.环评中纯水制备浓缩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汇集后以明沟明管的形式流到企业的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实际纯水制备浓缩废水作为厂区绿化用水,设备采取干布擦拭处理,地面采用干拖把或抹布清理,不产生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故企业未设置污水处理站,无污泥产生。

5. 本项目不生产粉扑,故配套辅助产品生产设备不生产,无产品(粉扑)清洗废水、废气和边角料产生;无生物质锅炉废气产生。

6.实际企业未设食堂,无食堂油烟产生。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具的《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项目(阶段性)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yabo2021最新版验字(2021)第51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1h平均浓度和监测点任意一次浓度限值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CODcr、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的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总量控制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颗粒物和VOCs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四、结论

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待相关问题整改完善后,项目方可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2114-214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2022114

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项目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1128日,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项目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六路12号,公司投资4000万元,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新购乳化釜、全自动压粉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实际建成企业生产能力为年产20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100万支口红生产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4923日经过江山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会议(江工纪[2014]151号);2014923日获得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江经贸备字:2014-186号);20154月企业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717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出具了关于《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江环建[2015]160号。

企业于2020723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1330881313618610J001X

该项目于20158月开工建设,由于生产及市场原因一直处于调试过程,20216月调试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的生产项目,实际验收内容为年产20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100万支口红,项目中的辅助配套产品(粉扑)承诺不再生产,因此为项目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变化:

1.环评中压制后的粉饼在干燥箱内进行干燥;实际企业改进工艺流程,取消干燥工序,粉饼在压制后直接进行包装。

2.环评中膏霜生产中乳化及搅拌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风管道引至屋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实际乳化和搅拌设备上加设密封圈防止气体外泄。

3.环评中粉饼生产中搅拌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风管道引至屋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实际搅拌设备上加设密封圈防止气体外泄。

4.环评中纯水制备浓缩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汇集后以明沟明管的形式流到企业的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实际纯水制备浓缩废水作为厂区绿化用水,设备采取干布擦拭处理,地面采用干拖把或抹布清理,不产生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故企业未设置污水处理站,无污泥产生。

5. 本项目不生产粉扑,故配套辅助产品生产设备不生产,无产品(粉扑)清洗废水、废气和边角料产生;无生物质锅炉废气产生。

6.实际企业未设食堂,无食堂油烟产生。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具的《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项目(阶段性)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yabo2021最新版验字(2021)第51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1h平均浓度和监测点任意一次浓度限值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CODcr、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的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总量控制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颗粒物和VOCs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四、结论

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540万瓶膏霜、570万盒粉饼、535万支口红及辅助配套产品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待相关问题整改完善后,项目方可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2114-214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依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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