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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区块污水处理厂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0

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区块污水处理厂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公示

2021118日,浙江金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对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区块污水处理厂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金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为缓解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改善生态环境,企业新建一套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 20000 m3/d,主要接收金龙纸业在内的沙田湖工业区块企业纳管废水及生活污水。目前沙田湖工业园区管网建设尚未完成,根据环评,近期本污水处理厂仅接受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处理纳管废水及生活污水,已建设处理能力 20000 m3/d相应污水处理工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423日,该项目在龙游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审批,项目代码为2019-330825-77-02-023213-00020204月,浙江金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区块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56日,取得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衢环龙建[2020]44号)。

企业20219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330825MA29TE9C09001V

该项目于20206月开工建设,20214月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95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8万元,占总投资的4.6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设计处理能力 20000m3/d,因管网建设未完成,目前仅接收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处理纳管废水及其生活污水,故本次验收为项目阶段性验收。待管网建设完成或有其他企业废水纳入时,应再次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变化:

1.环评中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沉砂+AAO+芬顿+混凝+ABFT+砂滤+加氯消毒”;实际建成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沉砂+AO+芬顿+混凝+砂滤+加氯消毒”,且因进水有机物负荷较低,生化段运转较差主要采用芬顿处理,但能够满足目前进水处理需求。

2.环评中废气处理工艺为碱喷淋+生物滤池+水喷淋除臭;实际废气处理工艺为二级喷淋除臭(一级碱洗+一级酸洗),能够满足目前进水处理产生的臭气处理要求。

3.因目前仅纳入金龙股份处理尾水及少量其生活污水,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废气暂未收集处理,污泥按照一般固废委托金怡热电焚烧。

4.部分设备较环评有所变化和调整,不影响污水处理能力。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区块污水处理厂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yabo2021最新版验字(2021)第45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

验收监测期间,本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硫化氢、氨气、臭气的排放速率、浓度指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二)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石油类、氟化物、六价铬、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铬、总铜、总锌、BOD5等污染物浓度指标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的要求。

污水总排口与进口对比,CODcr去除率为78%BOD5去除率为77%SS去除率为85%、氨氮去除率为13.4%、总磷去除率为69%、总氮去除率为17%

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上游500米及下游500米,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挥发酚、石油类、氟化物、六价铬、砷、汞、铅、镉、锌、总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污染物浓度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四、结论

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区块污水处理厂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11110-1210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金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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