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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风力齿轮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1000万套齿轮建设项目 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0

武义县风力齿轮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1000万套齿轮建设项目

自行验收公示

2021622日,武义县风力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年产1000万套齿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910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县风力齿轮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武义县百花山工业地块,是一家以齿轮生产、经营、销售为主的,典型的五金产品生产企业。企业新建厂房,购置冲床、滚齿机、铣齿机、热处理真空气用炉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 1000 万套齿轮建设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9584m2,建筑面积 17344m2,项目劳动定员 230 人, 年工作日 300 天,实行单班制生产,每班工作 8h,夜间不生产,厂区不设食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200596日通过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审核,取得《关于同意武义县风力齿轮制造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00万套齿轮生产线项目的批复》(武发改[2005]131号)。20059月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武义县风力齿轮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齿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51117日取得武义县环境保护局《武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武义县风力齿轮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齿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建[2005]267号)。项目20065月开工建设,20088月项目建设完成投入试生产。企业于2020721 日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项目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91330723731998484G001W

)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 4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3%。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武义县风力齿轮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齿轮建设项目,涉及范围2幢生产厂房,为该项目的整体性竣工环保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变动,主要有如下变化:

1、本项目环评设计中有冷冲工序,实际建设取消冷冲工序,高频真空淬火变更为真空淬火+渗碳淬火,汽油擦拭变更为防锈油擦拭。

2、本项目实际生产设备增加渗碳淬火炉 1 台、铣齿机 13 台,减少热处理真

空气用炉 1 台、冲床 2 台、滚齿机 12 台,生产设备设备变化不影响齿轮生产产能。

3、本项目实际用废机油代替乳化液,不产生废乳化液;生活污水环评设计经地埋式无动力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实际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未造成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统一由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淬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纤维棉处理后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铣齿机、抛丸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加装隔振垫、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减少对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钢屑收集后外卖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由厂家收集沉淀后作为热处理冷却油及乳化液使用;废机油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甲醇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油泥委托浙江红狮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 pH 值范围为 7.187.32,其他主要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 78mg/L、氨氮 20.1mg/L、总磷 1.52mg/L、悬浮物 16mg/L,其中 pH 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 1 规定的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抛光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标准最大允许排放速率的限值要求;淬火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甲醇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标准最大允许排放速率的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醇最高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四侧最大昼间噪声分别为 58.7dB(A)58.7dB(A)59.0dB(A)58.3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 3 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1920吨,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 0.096 /年、0.010/年,均达到环评批复中“CODcr0.55/年、NH3-N0.08 /年”的总量控制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附近敏感点双联村的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 0.102mg/m31.06mg/m3,其中总悬浮颗粒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限值要求,表明本项目对周围敏感点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

2、声环境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附近敏感点双联村的最大昼间噪声为 56.4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表明本项目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武义县风力齿轮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武义县风力齿轮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1000 万套齿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验收组人员一致认为武义县风力齿轮制造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已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并建立了相应的环保运行管理制度与台帐 记录,“三废”排放达到国家与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已满足验收要求,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21910-20211010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武义县风力齿轮制造有限公司

                          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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