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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龙金彩色路面砖厂彩色路面砖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26

常山县龙金彩色路面砖厂彩色路面砖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825日,常山县龙金彩色路面砖厂根据《常山县龙金彩色路面砖厂彩色路面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常山县龙金彩色路面砖厂址于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镇建材工业园区,企业实际投资950万元,引进相关配套设施,实施彩色路面砖生产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42月,该厂委托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环境监测站编制了《常山县龙金彩色路面砖厂彩色地面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于2004223日取得了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常山县龙金彩色路面砖厂彩色路面砖生产项目环保审批表编号2004-010;项目于20044月开工建设期间处于半开半停、不断调试,于20209月建成并正式投入生产。企业于2020427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为92330822MA29T5B00Q001W

20218月委托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常山县龙金彩色路面砖厂彩色路面砖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yabo2021最新版验字(202132号,并通过验收。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1.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1000万块彩色路面砖,本次验收为整体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变动:

环评中该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简单的无动力生化处理后排入建材工业园区的污水管网作统一处理。实际该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纳管排放至常山天马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根据监测报告的结论,并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大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688号》,本项目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常山县龙金彩色路面砖厂彩色路面砖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yabo2021最新版验字(2021)第32号)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范围为7.5-7.7CODCr悬浮物、氨氮最大平均浓度144mg/L203mg/L1.27mg/L

项目厂区的生活废水中pHCODCr、悬浮物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两天检测期间,本项目脉冲除尘器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两个周期所测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的最大为<2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62×10-2kg/h

项目脉冲除尘器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2)厂界无组织废气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各测点2天所测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233μg/m3

厂界四周颗粒物无组织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浓度<1.0 mg/m3

3、噪声

1)厂界噪声

2天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项目基本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1826-926

 

常山县龙金彩色路面砖厂

20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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