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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坚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档不锈钢制品生产线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5

浙江永坚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档不锈钢制品生产线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2021128日,浙江永坚实业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年产1000吨高档不锈钢制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永坚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42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永坚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汇源路8号,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利用原有厂房建设年产1000吨高档不锈钢制品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017日在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881-33-03-100971);20203月公司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永坚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档不锈钢制品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48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分局出具了《关于<浙江永坚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档不锈钢制品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江环开建[2020]6号)。企业于20171220日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201866日对排污许可进行了变更,项目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913308815717113673002P

项目于20206月开工建设,202010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3.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公司年产1000吨高档不锈钢制品生产线项目,实际产能已达到设计产能,因此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变动,主要有如下变化:

1.原环评表面除锈工艺为酸洗+水洗+水洗;实际企业将第一道水洗改为碱洗,其余生产工序与环评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酸洗、碱洗、水洗)、废气吸收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清洗废水和废气吸收水汇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中和除氟预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鹿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抛光粉尘、焊接烟尘和酸洗过程中产生的硝酸雾、氢氟酸雾。

项目抛光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水浴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酸洗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碱喷淋吸收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焊接烟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企业加强通风。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制管机、抛光机等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

企业通过车间厂房墙体、选用低噪音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底部增设防震垫,并加强设备维护和厂界绿化等起到降低噪声效果。

(四)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有抛光粉尘、废包装材料、焊渣、废槽液(渣)、污泥和生活垃圾。

其中抛光粉尘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槽液(渣)和污泥暂未产生,企业承诺产生到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焊渣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值、CODCr和悬浮物等污染物浓度指标均符合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氨氮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铁浓度符合《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表1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二级排放浓度限值;氟化物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A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排口pH值、CODCr和悬浮物等污染物浓度指标均符合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浓度指标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抛光水浴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

酸雾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氟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氟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氟化物去除效率平均为89.8%

项目厂界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敏感点(光头山村)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日均浓度、氮氧化物及氟化物1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所测昼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项目敏感点(光头山村)昼间声环境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环评及批复,现场调查,审核验收监测报告等,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

、验收结论

浙江永坚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档不锈钢制品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待完善相关问题整改后,项目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1425-2021525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永坚实业有限公司

                          202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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